二〇一三年秋天,我在学校后门的旧书店里蹲了整整一个下午。那本《黄金时代》摊在膝盖上,纸页泛黄,油墨味混着樟脑丸的气味。书店老板是个戴老花镜的瘦老头,柜台后面搁着一台老式收音机,咿咿呀呀地唱京剧。我读到王二和陈清扬在山上那段,忍不住笑出声。老板从柜台后面抬起头看了我一眼,我赶紧低下头,但嘴角还是压不下去。那天我口袋里只有二十块钱,本来只想买本便宜的旧杂志,最后把那本《黄金时代》抱回了宿舍。回去的路上,书贴在胸口,像揣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。
那天晚上我给朋友发消息:我发现了一个人。朋友问:谁?我说:王小波。朋友回了个捂脸的表情:你现在才知道他?我说:我知道他的名字,但我今天才认识他。朋友说:那你算是晚了,但也算赶上了。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,脑子里全是王二那句,我想爱,想吃,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。我当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睡不着,后来才明白,那句话里有一种我从没见过的活法,既怂又硬,既认命又不服。
后来我才知道,王小波门下走狗这个称号,不是我一个人想出来的。他去世之后,有一批读者自发聚在一起,出了一本同名的文集,就叫《王小波门下走狗》。他们把自己叫做他的走狗,不是自轻自贱,是一种认领。认领这个时代里,仍然有人愿意做那条不合群的、到处乱嗅的、看见什么都要叫两声的狗。我读到这个说法的时候,心里咯噔一下,这就是我要找的词。我不是知识分子,不是批评家,甚至连文学青年这个词都配不上。我只是个读了他几篇杂文就改了性子的人。但走狗这个词,我认。
我认这个词,是因为它替我挡住了一种压力。这个世界对写字的人有一种期待,你得是作家,得是知识分子,得有立场,得有价值。你说不出来自己为什么写,别人就替你说,你肯定是想表达什么。可我一开始真的没想表达什么,我只是想写,像一个人蹲在河边捡石头,捡起来觉得好看,就揣兜里。走狗这个词好就好在,它把意义这回事降下来了。我不是作家,我是走狗。走狗不需要意义,走狗只需要跟着主人,闻着味道走。跟着王小波,闻着他文字里的味道走,走得歪一点,也是我自己的歪。
读多了就想写。我写的第一个短篇,开头是,我二十一岁那年,想爱,想吃,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。写完自己都觉得不对劲,这是抄的,赤裸裸的抄。我删了,重写。重写的开头是,我住在城中村一间六平米的房间里,隔壁每天早上六点开始剁饺子馅。这次像是我自己写的了。可读者还是说,你这写得像王小波。一开始我很在意。我在意了差不多两年。有段时间我甚至刻意避开他的句式,避开那种又冷又暖的腔调,结果写出来的东西干巴巴的,像脱水的白菜。
后来想通了。像我就像吧,我本来就是他门下的一条狗。跟着他,闻着他踩过的路走,走得歪一点,也是我自己的歪。况且,如果模仿是一种罪,那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写作者都有罪。谁不是从模仿开始的。余华模仿过川端康成,莫言模仿过马尔克斯,王小波自己还模仿过卡尔维诺和奥威尔呢。模仿不是罪,模仿而不认,才是罪。所以我认。我认我模仿过他,我认我的文字里有他的影子,我认我这条走狗当得心安理得。
走狗的日子并不好过。我投过稿,被退过很多次。有个编辑在邮件里写得很客气,你的文字很有意思,但太小了,读者看不懂。我没回。我在心里说,王小波写的东西也很小,小到一个人蹲在厕所里读也能笑出声,小到一个人失恋了读也能缓过来。为什么小就是错。后来我明白,不是小是错,是不好卖。编辑没说错,我也没错,我们只是不在一条路上。走狗认路,不认流量。这句话听着像赌气,其实是我认真想了很久的结果。流量是一条大河,走狗是一条小路,我选小路,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走不了大河。
我有个朋友,写作比我早,天赋也比我好,后来改行了。改行之前他跟我说,我不能像你这样。我说,我怎么样。他说,你可以不在乎读者,我不行。我说,我不是不在乎读者,我是在乎,但我更在乎写完之后那个自己。他说,你这话太文艺了。我说,我知道。但我想不出更好听的说法。后来他真的去做了别的,做得还不错,我们偶尔吃饭,不再谈写字。我不怪他,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路,我只是替我这条走狗还在这条路上,感到一点安心。
去年冬天,我去参加一个线下文学活动。散场的时候,一个编辑拦住我,问,你是哪个流派的。我说,走狗派。他愣住了。我说,王小波门下走狗派,目前会员一名,就是我。他笑了,说这个流派听起来不太正经。我说,对,正经的流派太多了,不缺我一个。他后来加了我微信,说想看看我写的东西,我发了两篇过去,他回,确实小。我说,对,我是走狗嘛。他没再说什么,我也没再追。这件事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个遗憾,在我眼里,它只是一次自我介绍。
那晚回去,我坐在出租屋的地板上,把那条微信又看了一遍。确实小。三个字,像一颗小石子,投进一口深井,扑通一声就没影了。我没觉得委屈,我甚至笑了一下。我想到王小波说过的一句话,大意是,一个人只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,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。我想,我的诗意世界很小,小到只有一间出租屋、一台旧笔记本、一个不肯改行的自己。但它是我的,谁也拿不走。
我家里人也不太理解我。我妈有次打电话问,你那个写东西的事,能挣钱吗。我说,能挣一点,不多。她沉默了一会儿,说,那你好好上班,别想太多。我说,好。挂了电话,我坐在窗边看了很久外面。我没有怪她,她只是希望我过得稳当。我也想稳当,但每次我想放弃写字的时候,心里就有一个声音说,再写一篇吧,就一篇。这个声音很小,但一直在。
我现在还在写。写了十年,没什么成就,粉丝也不多。有朋友劝我改行,我笑笑说,改什么,改行了我就不是走狗了。走狗是身份,也是态度。它意味着我承认自己不够好,但我不打算换个人跟。王小波教会我的不是怎么写,是怎么不写,怎么在最憋屈的时候还能笑出来,怎么在最热闹的时候还能一个人待着。这些话听起来很轻,但只有真的走过那段路的人知道,能笑出来、能一个人待着,有多难。
做一条狗,比做一个人容易。做一条有名字的狗,比做一条无名的狗难。我选难的。这句话我写在笔记本的第一页,每次翻到,都觉得自己还挺了不起。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,我只是没放弃而已。没放弃写字,没放弃那条没人走的路,没放弃在所有人都说你该改一改的时候,继续用那种有点像王小波的腔调写下去。这大概就是走狗的倔强。倔强这种东西,说出来不值钱,但做起来,一天一天都是钱。
我没见过王小波,也不想见。他要是活着,今年七十多了,可能是个爱较真、爱抬杠、爱在饭桌上讲冷笑话的瘦老头。我要是真见了他,大概也说不出什么,只会红着脸站在那儿,像当年在旧书店里被老板看了一眼的那个自己。所以不见也好。他在书里,我在书外,中间隔着二十多年,隔着一个走狗的沉默。这个距离刚刚好。
我知道这篇文字不会让谁一夜成名,也不会登上什么榜单。写下来,只是给那个在旧书店蹲了一下午的自己一个交代。如果你也曾被某本书、某个人照亮过一次,你就会明白,承认自己是一条走狗,不是认输,是一种骄傲的姿势。这世上正经的流派太多,不缺我一个。但王小波门下这条走狗,目前只有一条,就是我。